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》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場所類別及規模分批公告的公私場所,常見如大型醫療機構、學校、圖書館、電影院、大眾運輸場站、大型商場及辦公大樓等。經公告的場所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(管制項目包括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甲醛、揮發性有機物、PM10、PM2.5 等)。
公告場所的義務包括: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、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、依規定頻率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實施定期檢驗測定並公布結果;不符合標準經命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,有罰鍰等處分。
祐昕提供室內空氣品質的檢測與改善評估服務,可協助公告場所完成法定檢測申報,也協助一般辦公場所主動掌握室內空品、提升員工健康與舒適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