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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場所噪音多大聲就需要監測與防護?

作業環境監測

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 8 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 85 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,應每 6 個月實施噪音監測一次(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)。

同時,依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 300-1 條,勞工 8 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 85 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 50% 之工作場所,雇主應採取聽力保護措施並作成執行紀錄;勞工人數達 100 人以上者,應訂定聽力保護計畫據以執行。

法源依據

法規內容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版本為準;個案適用情形歡迎洽詢祐昕專業顧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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