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氣污染防制費(空污費)依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對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等徵收,由公私場所依其排放之污染物種類與數量,依規定定期申報並繳納;水污染防治費(水污費)則依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對排放廢(污)水者徵收。兩者都是「污染者付費」原則的具體化。
申報計算涉及活動強度資料(如燃料使用量、原物料用量、放流水量與水質)與排放係數或檢測數據,申報不實或短報除補繳外並有罰則;使用經認可的檢測數據或加裝連續監測設施,有時能反映實際排放而降低費額。
祐昕可協助企業建立空污費、水污費的申報作業流程、檢視申報資料的正確性,並搭配檢測服務取得有利且合規的申報依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