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學品管理最有效的時點是「進廠前」。建議建立採購進廠管制流程:新化學品申購時先審查其 SDS 與危害成分,確認是否涉及管制性化學品(須先取得許可)、優先管理化學品(達量須報備)、毒性化學物質(須有運作許可)等法規名單,再決定是否核准採購;供應商交貨時查驗容器標示與 SDS 是否齊備。
法規面上,《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》課予製造者、輸入者及供應者提供標示與 SDS 的義務,企業有權要求供應商提供;另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13 條,新化學物質未經核准登記前,不得製造或輸入。把這些查核點內建到採購流程,能避免「化學品先進廠、法遵問題後補救」的常見困境。
祐昕可協助企業設計化學品審查進廠流程與表單,並將其整合到既有的 ERP 或請購簽核制度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