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有易燃液體之蒸氣、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可能滯留、達到爆炸危險濃度之虞的場所——例如溶劑儲存與調配區、噴漆房、加氫/加氣設施、粉體投料與集塵設備周邊等——就需要進行防爆區域劃分(Hazardous Area Classification)。依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,此類場所使用之電氣機械、器具或設備,應具有適合該區域危險特性之防爆性能。
區域劃分實務上依國家標準/國際標準(CNS、IEC 60079 系列)進行:氣體蒸氣環境劃分為 0 區、1 區、2 區,粉塵環境劃分為 20 區、21 區、22 區,再據以選用對應防爆等級的電氣設備,並劃定管制範圍。危險性工作場所送審、消防檢查與保險公司風險評鑑,也常要求提出防爆區域劃分圖。
祐昕可協助企業辦理防爆區域劃分評估、繪製劃分圖說,並就既有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進行盤點與改善建議。
